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,從今年5月1日起,將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、房地產業、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,實現貨物和服務行業全覆蓋,打通稅收抵扣鏈條,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升級。
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無疑將使得企業進一步減負,促進擴大有效投資。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提出“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”,并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。
據悉,國家財政部、稅務總局正在制定相關實施細則,建筑業、房地產業適用增值稅率為11%,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適用增值率為6%。
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,是對企業購置不動產的行為進行鼓勵。通過購置不動產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金,能夠降低企業的不動產持有成本。以前可抵扣的范圍主要是機器設備和安裝主要材料,上述提及的“不動產”應該理解為包括房產、建筑物、構筑物、機器設備等所有不動產,抵扣范圍大幅擴展。
技術經濟研究所/后評價處
2016.03.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