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資源部、生態環境部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《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(工信部聯原〔2021〕220號,下稱《辦法》),隨后工業和信息化部對《辦法》進行了解讀。《辦法》的出臺為進一步規范化工園區建設和實施認定管理,提升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和綠色發展水平提供了政策保障。
石油和化學工業規劃院作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技術支撐單位,參與了《辦法》及解讀文件的編制工作,并在《辦法》及解讀文件多次征求意見中提出相關建議。2018年以來,我院先后為山東省、安徽省、貴州省等省份編制地方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,并作為第三方機構參與上述省份化工園區認定工作。
山東省是國內第一個在省級層面開展化工園區認定的省份,我院在化工園區認定方面起到開創性引領作用,積累了豐富的經驗。按照《辦法》的要求,我院將繼續發揮綜合技術優勢,全方位服務化工園區認定及已通過認定化工園區的復核工作,提供“一園一案”整治提升方案,做好化工園區建設的顧問,為促進化工園區的規范發展、安全發展與綠色發展做出新的貢獻。
(工程規劃院處化工園區綠色發展中心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