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服務管理處職責
行政服務管理處主要負責行政后勤服務與管理,包括:基本建設的實施和管理、房屋出租與經營、辦公用房及職工住宅管理、醫療保健、環境衛生、綠化美化、安全保衛等;為辦公大樓提供日常的維修服務,保障水、電、暖氣的安全供給;落實安全消防責任,保證辦公大樓的正常運行;立足于本職、服務于一線,為全體員工及入駐單位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。同時完成院黨委和行政交辦的有關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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